• 陈旭磊 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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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和大家聊一聊:居住权

今天和大家聊一聊:居住权
陈旭磊
律师
律师观点 原创文章

什么是居住权呢? 很多年迈的老人,都想将自己现在居住的房屋,在生前过户给子女,一方面想让子女安心照顾自己,但另一方面又害怕房屋过户后子女不孝顺,使得自己老无所依、流离失所。 那居住权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,老人可以与子女签订居住权的合同,约定在老人将房屋过户给子女后,仍能够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于此房屋的居住权。在老人将房屋过户给子女的同时,为老人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。 这个居住权呢,不得转让也不得继承,只能由居住权人本人享有。 一般情形下,居住权人不能将住宅出租给他人,但如果各方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,也是可以的。 居住权的设立方式有三种:一是,书面合同+登记;二是,遗嘱遗赠+登记;三是,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所设立的居住权。 法律对人的约束,虽然远低于道德,但至少给老有所依划了一条底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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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1-28 09:14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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